共同海損是指為了使船舶或船上的貨物避免共同危險,而有意地、合理的做出的特殊犧牲或支付的特殊費用。共同海損損失應由船 貨各方共同負負擔。由此所采取的共同措施稱為共同海損行為。包括:引水入艙、拋貨入海、主動擱淺等均屬于合法行為。
因共同海損行為處理行為產生的結算清算行為,稱為共同海損理算。由此編制的報告稱為共同海損理算書。